期刊文献+

苍南:“积分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新修订的代表法,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履职监督机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在温州市苍南县,这些条款有了现实映照。通过探索代表履职量化管理机制,以“履职记录+积分管理”的方式,让代表履职“可量化”,选民监督“可视化”。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激发了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更有效提升了代表履职成效,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苍南的实践更具活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5年第5期50-5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