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选取2009—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分析了强制性内部控制与企业违约风险的关系与作用机制。研究表明:企业在实施强制性内部控制后,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得到明显降低;强制性内部控制能够缓解企业大小股东之间、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两类委托代理问题,有效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此外,强制性内部控制也促进企业实际资本结构向目标资本结构加速调整,避免企业过度负债导致的财务风险。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2期77-80,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第六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会计学专业产教融合课程体系的开发与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21061400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