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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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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67号,已翻印发至县),为认真做好我省2001年度棉花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放开棉花收购,加强准入资格管理从2001棉花生产年度起,凡经四川省棉花市场准入资格认定办公室认定的省内各类企业,均可直接从事棉花收购或委托代理棉花收购业务。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棉花市场准入资格,对申报企业不收申报费。严禁任何市、县或单位用划片、设卡等方式限制棉花购销活动。
出处 《四川政报》 2001年第35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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