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就业形态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也引发全社会关注。2024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约8万件,其中包括“新业态劳动者被个体户案”“连环外包案”等热度较高的案件,涉及社会保险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多个方面。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5年第4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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