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犯罪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纳入洗钱罪范畴,以回应国际反洗钱要求。然而,自洗钱入罪引发共同犯罪框架下刑责分配新挑战。学术界围绕自洗钱处断存在三大立场:以上游犯罪定罪说、从一重罪处断说与数罪并罚说。数罪并罚说因全面评价法益侵害性备受推崇。共同犯罪视域下自洗钱与他洗钱相互交织,多维度综合判定标准的提出为正犯与共犯的界定提供了新视角。同时,深入剖析洗钱共同犯罪中的“通谋”现象,明确界分事前有通谋与无通谋的两种情况,并针对复杂多变的共犯关系,探讨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情形复杂的洗钱共同犯罪提供更为科学、精细的刑法规制路径。
作者
童德华
邱堃
TONG De-hua;QIU Kun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3期12-20,共9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数字金融安全的挑战及重大风险问题的刑事治理”(2722024AK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