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环境法典“社会法”面向拓展的法理逻辑三、环境法典“社会法”面向拓展的三个方向四、环境法典“社会法”面向拓展的立法构造五、结语一、问题的提出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指出将研究启动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再次申述“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环境法典的编纂从单纯的学术命题已上升至国家立法任务。1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国环境法经过逐步的发展与完善,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法律制度框架,能否及如何进行环境法法典化逐步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法典化是多年环境法治改革实践和制度发展的体系化重要环节,也是优化我国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24年第1期279-296,共18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碳中和背景下碳排放权交易立法构造及展开研究”(22XFX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