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关于法治经济重要论述经历了从范式提出、全面破题到体系完善三阶段发展历程,包括本体论和建设论两大部分。关系论、制度论和环境论是习近平关于法治经济重要论述本体论的三大维度;法律与规律一并遵循、示范与倒逼双管齐下、德法共治、情法兼济、两类“关键少数”论,是习近平法治经济重要论述建设论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法治经济重要论述,应坚持并充分释放党领导法治与经济建设的优越性;坚持并严格落实总体谋划、全局思考、系统安排;坚持并充分运用辩证思维正确处理若干关系;坚持并充分释放法治在经济建设中的全方位效能。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24年第2期21-38,共18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笔者主持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