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称为我国的第二次土地革命,涉及国家、集体和林农权益的均衡与保护。权利保障理论、公平正义理论、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理基础。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相比,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集体林权的权利属性不明、集体林权流转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达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厘定集体林权的权利属性,完善集体林权流转的程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森林保险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5年第2期86-94,共9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