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直接关系老百姓合法权益保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从源头上强化文件合法性、适当性,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有效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同级人大、政府双重备案。从实践看,双重备案对提高审查质量有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出处
《人大研究》
2025年第2期41-42,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