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教学导向。聚焦当前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学评价中存在的评价指标不够科学、评价过程不够严谨、评价成效不够明显等突出问题,初步探索出适合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学的“主体—技术—内容增值评价法”(STC-VE法)。该评价方法具有三大优势:评价内容紧盯信息科技学业质量标准;评价理念融合总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评价方法采用基于效果追踪的增值技术。提出STC-VE法在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学评价中应用的建议。
出处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25年第3期69-72,共4页
China Educational Technology & Equipment
基金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规划课题“人工智能时代高职教师数字胜任力的培养路径研究”(编号:2024YGH043)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视角下高校创业教育的增值评价研究”(基金编号:2023YZ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