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要素成为新质生产力驱动世界经济从“生产大爆炸”向“交易大爆炸”转型,数据跨境流动支撑的国际贸易新形态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同时,新的国际法律关系的产生也对基于工业经济的国际贸易法带来基础理论和规制体系的挑战。目前,各国在数据监管政策上存在“安全扼杀发展”的悖论,形成WTO规则、区域贸易协定规则“失衡并行”的碎片化局面。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需在各国间寻求“共同利益”。基于此,中国可主导创设世界数据组织,在区块链等技术支撑的“数据空间”架构之上实现可信数据流动解决安全信任问题,并在“共票”引领下建立能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公平利益分配范式,建立符合数据价值创造属性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完善全球贸易治理。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0,共10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法律问题研究”(编号:24AZD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