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检察是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数字化时代改革和“数字中国”战略背景应运而生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检察一体化的延伸和创新。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需要从体系、制度、理念、应用等方面统筹谋划、分步推进。一、数字检察发展的现实检视与以往不同,数字检察的推进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实践创新相结合。从全国来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上已初具规模,但也有一些地区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来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尚未规模性、实质性落地并在实务中取得成效,笔者认为这主要缘于以下四个原因。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S2期126-127,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