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建三江管委会农业水务局,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水文〔2023〕30号),加强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与防汛调度和国家水网相匹配的现代化国家水文站网体系,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水文站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黑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文〔2023〕28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3期38-4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