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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采矿的“黑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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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文中简称“青龙县”)的周某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单独或以与他人合作的方式,组织钩机、铲车,擅自彺该县一处铁矿点非法开采铁矿石,成为一名无证采矿的“黑矿主”。最终他被法院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刑罚,并被判令承担因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作者 陈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5年第2期46-4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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