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体检查是刑事程序启动后较先适用的侦查措施,有助于迅速地确定、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特征,采集、检测、鉴定与案件事实相关的生物信息样本。对身体检查规则的研究已有一定积累,但是身体检查规则仍然面临一些新的现实问题,如对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主体进行强制性身体检查的必要性、醉驾案件中的行刑衔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等。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形成对既有理论的发展。在严格限制程序启动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对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主体适用无损健康、无损隐私权的强制检查,明晰行政执法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界限,对违法身体检查施以硬性制裁。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78-84,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