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需奏销是奏销制度的重要内容。康熙末年至乾隆年间,清政府在办理西北战时军需奏销的过程中,开始强化军需奏销的责权问题,明确军需奏销的时限和形式,具体体现在:其一,军需管理及奏销事宜由地方督抚、大将军办理转为专人负责;其二,军需奏销由事后奏销转变为战时分案随时奏销与战后奏销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军需奏销制度,清政府有效加强了对战时粮饷的管理与控制,为军事上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清前期的西北战时军需奏销,对清代军需奏销制度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此后军需奏销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18,共10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清政府统一西北进程中的军粮供应研究”(批准号:24JHQ06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朝西北边疆经略史”(批准号:20&ZD23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