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确定了民法学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民法典的基础性法律定位确定了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中,民法学不仅要发挥法学专业学科的育人作用,法学其他专业的教育也要贯彻落实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的指示精神,做好育人工作。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32-37,共6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基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1JGSZ009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XJK23AJD009
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党建引领融合发展交叉创新:法学人才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创新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