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一元主观标准难以规制诱惑侦查行为的问题,学界提出一元客观标准和主客观并存的二元论标准以期解决。但采取何种审查标准还众说纷纭,需要深入分析这些审查标准的优劣并选择出最佳的标准。一元客观标准具有仅局部规制诱惑侦查行为等不可逾越的功能鸿沟。二元论标准可细分为分离式和混合式标准。在将客观标准修正为“诱惑侦查行为是否正当”后,分离式标准在认定非法诱惑侦查范围的全面性、保障人权的充分性、归责诱惑者与被诱惑者的清晰性、实现制裁措施与诱惑侦查行为非法程度的相称性上,具有混合式标准无法比拟的优势。我国应选择修正后的分离式标准。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