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基层综合治理经验,是成功的本土实践,对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国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防工作存在诸多治理困境,体现为矫正软文化建设不成熟、矫正综合治理协同不畅和监管治理权威不足。“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核与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防治理的要求高度契合,在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路径和治理手段等各个方面都有相通性。当前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防治理工作有必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枫桥式”治理路径,即重塑“人本”精神的德治模式、融入“综治”经验的自治模式、采用“多元”法律的法治模式和拓展“四前”预防的智治模式。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20-30,共11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浙江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社区矫正管理实务》(浙教函[2022]51号)(NO.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