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温室气体排放具有负外部性,开征碳税可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并矫正因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环境不正义。此外,碳税较碳排放权交易具有制度优势,不仅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以及绿色税制改革的需要。因此,应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立足税收法定、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三项基本原则,围绕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协同,明确碳税税制要素。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3-37,共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8BFX17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