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从政治维度、法治维度和技术维度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进行考衡,对于我国警治模式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警治模式是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调整和形塑的,大体经历了社会管制模式、社会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三个阶段。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处理社会事务、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的社会治理职能愈加凸显,也必然面临新的变革需求。建立服务型、法治型、智慧型和融合型的多维警治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作者
郭晓桢
孙晔
GUO Xiaozhen;SUN Ye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120-128,共9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8年度山东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项“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社会治安风险管控机制研究——以山东省为例”(项目编号:18CSJJ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