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特征,它具有完整的制度安排、丰富的民主实践和突出的治理绩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信访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形式和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取得的治理绩效有目共睹: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人民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实现,国家治理成效显著,社会高度和谐稳定,有效遏制了各种腐败现象。
出处
《党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7-83,共7页
Studies on Party and Government
基金
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委托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天津实践与创新”(TJWT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