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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际控制人结构下企业家控制权的制度化——以格力电器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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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由格力集团变更为珠海明骏后,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文章以董明珠团队控制权在第一大股东变更后的变化及如何实现制度化控制为主题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在国有大股东格力集团控股下,董明珠团队通过为股东创造优秀的业绩进而获得了股东支持并取得了董事会实质控制权,但这种控制是非制度化的,并不稳定。第一大股东变更后,董明珠团队通过珠海明骏的投资关系和协议约定得以对珠海明骏产生重大影响并获得部分董事决定权,由此董明珠通过制度化方式增强了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研究表明,企业家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进而得到股东支持是增强控制权的基础,而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架构和董事的协议约定则是实现制度化控制的关键方式。
机构地区 青岛科技大学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6期151-155,共5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山东省国有传统制造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下的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2020RKB01710)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互联网+’背景下产融结合驱动企业实体经营效率提升的路径与模式研究”(18YJC630153)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互联网+’驱动山东传统制造业企业实体经营效率提升的路径与模式研究”(19CDNJ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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