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焦循解《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创新之处在于以《易传》“利者,义之和”以及《周易》中的“君子”“小人”可以互相转化为依据,不仅将其中的“君子”“小人”解为“以位言”,而且对义与利的相互联系、不可分离作了深入阐释,较日本荻生徂徕《论语征》的解读更为深入,并为后世清儒所接受,为刘宝楠《论语正义》所吸取,而成为一家之言。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5-111,共7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重点项目“朱熹《论语》学阐释:问题与新意”(项目编号:19FZXA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