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拉米雷兹等人认为,要界定“真正”由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首先需要对内容与媒介进行区分,聚焦于虚拟现实技术这一媒介,然后从该媒介的特征中导出它所特有的伦理问题。他们认为,虚拟现实具备“视角保真性”和“情境实在性”,将导致主体在虚拟世界中的体验与现实世界中的体验趋同,因此我们在运用该技术时应采纳“等价原则”:如果让主体在现实世界中承受某种体验是错的,那么让他在虚拟世界中承受类似的体验也是错的。但事实上,由于“等价原则”建立在“错觉主义”的基础上,而“错觉主义”只适用于不存在认知渗透的体验,因此“等价原则”本身也存在相应的局限。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7-102,共6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虚拟现实伦理学范式研究”(19ZXC0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人工智能推理的论辩模型及其逻辑研究”(20YJC720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