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扬州市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能力现况。方法采用自行设计调查表,对扬州市所辖6个基层疾控机构及市疾控中心2017—2019年卫生应急能力及实际工作进行调查,了解新冠疫情后的变化。结果2017—2019年,扬州市共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3起,以急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主(58起,占69.88%);市、县级分别处理13起(占22.41%)、45起(占77.59%),处置工作均符合相关要求。截至2020年4月1日,全市确诊23例新冠肺炎患者,处置聚集性疫情6起,对2412名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疫情处置及时、有效、规范。各机构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的报告及时率、规范处置率、事件报告完整率、报告规范率、事件采样率、事件原因明确率、健康教育开展率、危险控制、风险评估均为100.0%;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仅邗江区达标(85.6%);市、县级疾控机构均未设立独立应急办公室,应急办人员均为兼职。新冠疫情发生后,市级疾控机构配置应急专业人员较之前增加46.3%。市级疾控中心每年有卫生应急专项经费保障20万,6家县(区)级疾控机构中有4家有卫生应急专项经费保障。市、县两级网络直报覆盖率、网络正常运行率、监测结果定期分析率、预警信息及时响应率均为100.0%;仅市级疾控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新冠疫情后,建立了覆盖各市、县卫健委、疾控中心的云视讯系统。结论新冠疫情后,扬州市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能力有较大提高,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出处
《江苏预防医学》
CAS
2020年第6期694-696,共3页
Jiangsu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基金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课题项目(Y2018056)
扬州市“十三五”科教强卫重点专项(ZDRC201829)
扬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YZ20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