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最新修改,删除2条、新增2条、修改1条。此次修法所涉五个条款全部围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核心是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同时完善监管制度。
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20年第1期135-150,共16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营利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2014YBFX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