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物临床试验是提高疾病治疗水平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而作为试验行为,必然存在一些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可能对试验对象(受试者)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基于信息掌握、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等多方面因素,受试者在药物临床试验中处于弱势。实践中,确实存在受试者权利界定不清晰、权利保护条文欠明确、申办者和研究者规避规则等问题。因此,需要对药物临床试验的申办者、研究者从法律上予以规制,以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医学版)》
2020年第6期549-552,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ed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