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长江流域立法的模式之变:从分散立法到综合立法 被引量:10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长江流域现行的立法模式是分散立法,在分散立法模式之下,还原主义方法论的弊端展露无遗,流域法律制度的体系残缺不全,流域生态环境的形势不断恶化,流域利益的冲突明显失衡。分散立法模式的变革势在必行。因此,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确立与超越、复合生态系统的保护、多种利益冲突的衡平和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决定了综合立法是长江流域立法模式的最佳选择。
作者 南景毓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8期115-119,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长江流域立法研究”(15ZDB17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生态文明与环境治理机制变革研究”(19JJD820005)。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0

二级参考文献140

同被引文献166

引证文献10

二级引证文献5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