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乃至世界正面临生态系统失衡、环境污染严重、各类资源趋紧的严峻形势。要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生态公益林建设刻不容缓。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是生态公益林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目前,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公益林责任主体认识不清、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模式单一、补偿方式简单、补偿机制缺乏科学规范性、经营者与政府之间存在矛盾、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等诸多问题,不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发展,必须明晰公益林的责任主体、提高补偿标准、丰富补偿形式、明确公益林的划分、规范补偿标准、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公益林的宣传。不断完善补偿机制更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也能更好地满足人类生态和社会的需求。
出处
《南方农业》
2020年第18期90-93,共4页
South China Agriculture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研究”(16C1695)
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库专项重点项目“湖南绿色发展情况研究”(19ZWB29)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湘江流域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研究”(2015QY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