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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入伍前的“亦农亦工”年限能否计算为连续工龄主持人:有一职工张某,1976年3月在某县水产公司参加工作,属于农民工合同工(亦工亦农)。1980年1月从该企业应征入伍,1984年12月复员退伍后又回到县水产公司工作,1985年12月在本单位转为农民合同制职工。1976年3月至1979年月可否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的连续工龄?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0年第4期54-57,共4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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