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过去的20年中,盎格鲁-美利坚(Anglo-American)的法律历经了沧海桑田般的巨变。迅速地启用行政性司法、以行政手段对既有法律传统进行调整、以及通过各色董事会或委员会解决争端,所有这一切即为这种变迁的表象,并堂而皇之地成了一种常见现象。毋庸置疑,战争也是我们法律与宪政体制发生剧变的重要推手。这一趋势在普通法辖区非常明显,而在英格兰地区比北美之表现尤甚。回首往事,我们不难发现美利坚合众国始自1880年的这种变迁,到了1900年更呈星火燎原之势。
出处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第5期185-196,共12页
Law and Moderniz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美国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15YJA8200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