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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医院医保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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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以来,地方患者到部队医院就医的 95%以上均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除自费和按比例自付费用外,其余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为了能准确地按照医疗保险政策支付地方参保病员的就医诊疗费用,医院的信息系统设置、诊疗项目的实施、药品的应用、耗材的使用、病历资料的保存等,均需符合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度规定。
出处 《西南国防医药》 CAS 2019年第8期892-893,共2页 Medical Journal of National Defending Forces in Southwes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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