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产生之后即在争议中发展,但无论是国际劳工组织,还是主要发达国家,对待劳务派遣的态度总体上变得更加宽容,相应的监管要求多从发挥其积极作用的角度提出。中国劳务派遣相关制度建立较晚,域外劳务派遣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有一定的启示。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2019年第4期83-85,共3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非典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I3E001
大庆师范学院基金项目“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I2RW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