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部董事机制作为改革董事会的方案之一在美、英等国盛行。中国受到影响,譬如:一些行政机关作出了设立外部董事的要求;一些大型公司在其董事会中设立了外部董事;有学者希望在修改公司法时对外部董事机制加以规定。但鉴于外部董事机制的产生背景、不确定的实践效果和固有缺陷,目前,中国不应该盲目引入外部董事机制,特别是借用立法的形式推选外部董事机制应该建立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之上。
出处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
2002年第4期12-16,共5页
Journal of Yunnan Finance and Trade Institute
基金
中国西部开发集团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