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责任能力、行为能力、服刑能力等司法鉴定有上升的趋势.司法精神病鉴定不仅涉及刑事能力的评定,而且还逐渐开展了对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损伤的评定[1].但现实工作中,不少法医由于缺乏精神医学知识和精神病鉴定实践经验而对此类问题难以正确、全面的判断[2].司法精神病学课程教学对法医专业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实践能力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出处
《西北医学教育》
2002年第3期176-177,共2页
Northwest Med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