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虽加入了 WTO,但在观念、意识、作法、法律诸方面存在严重的不适应。因此 ,必须深化改革 ,全面加强加入 WTO后我国的法制建设 ,在转换观念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搞好行政体制改革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 ,规范司法审查制度 ,转变行为、作风 ,创造良好环境。同时 ,要正确把握策略 。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93-100,共8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