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里 ,依法执政是根本 ,依法立法是前提 ,依法行政是关键 ,公正司法是保障。建立和发展依法治国的真实前提 ,必须检索和反思中国立法 ,对行政领域的立法进行全面检讨。重申立法有限的基本理念 ,实现对立法权的监督和制约 ,破除立法“本位”思想 ,确立立法平衡思维 ,摒弃法律万能观念 ,克服立法膨胀现象 ,消除重实体轻程序的立法倾向 ,明确程序立法方向 ,树立正确的法律制度的秩序观 ,维护立法统一和法律稳定 ,对于通过立法促进制度文明和“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29-39,共11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