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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收税额确定明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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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辽宁、吉林等省已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浙江、湖北等省制定的税额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而京津冀和周边省份普遍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从环保机关征收环境保护费改为税务机关征收环保税,将提高执法刚性,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作为一项更加规范、稳定和具有强制性的措施,开征环保税将向企业释放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明确信号。
出处 《党课》 2017年第24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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