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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改革对传媒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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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世纪90年代起,便有学者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探讨。2004年,东北三省一市成为增值税转型试点,继东北试点后,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试点范围。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本文论述了增值税改革对传媒行业的影响,分析了营改增后传媒行业的应对之策。
作者 方键
出处 《当代会计》 2017年第10期21-22,共2页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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