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退耕还林工程两轮财政补偿期限到期后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如何确保已退耕还林的耕地不复耕;二是如何继续推行剩下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的退耕还林。为筹集退耕还林建设与生态补偿的巨额资金,应充分抓住森林碳汇项目被纳入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框架的机遇,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生产碳汇的比较优势,一方面积极组建和申报"京都规则"的碳汇项目,另一方面重点开发"非京都规则"碳汇项目,参与国际国内碳汇市场交易。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重点研究基地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13年度定向招标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