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解产能过剩是政府运用产业调控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依照法治精神,应当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当前化解工作主要以产业政策为依据,化解措施存在立法依据不足、行政干预过多、配套制度不匹配等问题。为此,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与实践,文章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法治化思路:一是确立化解产能过剩基本立法;二是促进产业政策与立法的衔接;三是调动地方政府化解产能过剩积极性;四是构建产业政策竞争审查制度。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01-106,共6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市场与宏观调控法治化研究>
课题号:CLS(2015)ZDWT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