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监督是当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重要保障。行政监督权的行使,本质上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行政监督职责的体现,与行政复议制度相比,在权力来源、监督机制的启动、监督的目的、监督的范围、监督的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制度由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阶段的相关制度构成,共同形成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的实现,要结合"两张清单"制度的实施,厘清执法权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第8期191-193,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证研究"(2015BSCX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