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60多年的反贫困行动历程中,贫困治理模式与治理主体发生了巨大变迁。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角度分析总结可以看出,贫困治理模式正从传统的"管理"向着当前及未来的"治理"模式发展,而治理主体也从过去的"单一化"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治理模式与主体的变迁,要求中国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及转变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方式,把管理寓于服务中,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吸纳更多主体参与其中,以形成多元主体协同的贫困治理格局。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协同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6YJC8100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