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环境中最常见的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臭氧层被破坏以及转基因等问题的出现,使社会生活存在潜在风险,而一旦这些潜在风险转化为环境问题则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风险预防原则正是在这种不确定的环境下为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一些预防措施。但是目前国际社会中关于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主要是讨论风险预防原则是否能够成为一项国际习惯法准则。文章从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两个方面来探讨国际环境法中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地位问题,从各国的国家实践情况得出结论:国际环境法中风险预防原则是一项正在形成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且具备国际标准应当具备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