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工作正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税法》也将于2018年开始实施。本文综述了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及其研究,从企业角度,对环境保护税(简称"环境税")还存在的减税规定不细、税收的使用和返还不具体、对"保护环境"强调较少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更好地实现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目标,提出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进行完善的具体建议:根据企业污染排放值降低幅度确定企业环境税减税幅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环保升级;发挥税收的市场调节作用,增加税收返还和抵扣,提高税收的绿色化程度;充分发挥企业环境信用的作用,提高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的影响广度和深度;明确环境税返还的原则和用途,让环境税税收专项用于环境保护领域,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7年第5期51-54,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碳资产的特殊风险与收益研究"(11BJY143)
广东省社科规划基金重大资助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下广东生态交易的理论探索──基于碳配额交易的视角"(LLYJ1318)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国际碳资产组合选择与定价"(10YJA7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