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比较了家庭、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林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并以长汀县经济林经营主体的发展为例,探讨变迁的过程及驱动因素。研究发现,家庭经营依然占主导地位,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都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后两者在经营规模、资本、市场信息、技术、政府支持上有明显优势。经济林经营主体的变迁路径,是林业产权制度调整以及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引入下的变迁,形成了多种形式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
出处
《中国物价》
2016年第11期86-88,共3页
China Pri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权改革对地方森林治理变迁的影响研究”(项目号:7167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