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网络语言文字出现了粗俗化和无价值化倾向。这类网语出现在传统媒体中会有失严谨,在公务用语中则未免失当;网语的泛滥使用对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学习通用规范语言文字产生了危害性影响,同时"网络语言暴力"对公民人身权构成侵犯。国家应将网络语言文字纳入法律规范的调控范围,对其实行"软法"与"硬法"相结合调控,以及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法律化治理。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59-65,共7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与完善研究>(编号:14JZD050)
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攀登计划项目<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状况调查及法律规制研究>(编号:308-GK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