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应深入了解公安体制、公安工作机制、公安制度的涵义及其在公安改革中的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和根本性特点。为克服由于认识不一致、利益调整与重组、缺乏法律依据以及普遍存在的惯性和惰性等因素可能给公安改革带来的阻障与困难,应从理论上厘清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性质,理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关系,高度重视公安理论研究,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加强实践探索,科学推进公安改革。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31-39,共9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国警察协会2014年调研工作框架意见"最终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