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既有的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在化解各类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基层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不足。适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构建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新机制,是近年来学术界出现的一个新趋势,也是实践界探索的一个新亮点。这一新机制至少应包括全方位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简便易行的利益表达机制、复合型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等四个方面的机制。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05-108,124,共5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研究"(编号:2015BZZ015)研究成果